【 第一幕墙网 】
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6.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通过福建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工试验室备案表。 3.7.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1 年 10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 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科信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