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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箱五 (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7. 备注: 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厅报名,并将以下材料投入指定的报名箱内。 一、(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市外设计单位进市承接业务资质核验书复印件; (6)市外企业在苏州设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和方案设计调整。设计周期为:招标过程中(约20天)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15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对方案的调整设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提供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纸。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8)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土建、安装、室外工程、综合管线、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幕墙、钢结构等全部设计(内装、外装、智能化等招标人认为需要外包的专项设计除外)。 (9)本项目无需IC卡电脑报名,投标单位只需将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投箱即可。本项目按开标评分从高到低确定1至3名为中标候选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排名在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招标领导小组依法确定中标单位,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名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根据排名先后分别给予6万元和4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中标单位的方案补偿费含在设计费中。 (10)资格预审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1年10月19日下午15:00~16:00携带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未核对原件的复印件不予认可。 以上材料,报名时一并封袋(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投入报名箱内。 二、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不足3家延发公告。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顾学扣 传真: 电话: 67779671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金阊区西环路2115号9-10楼 联系人: 郝春荣/陶程 传真: 68079725 电话: 68079721/68079778 邮编: 215004 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