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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2011 年 12 月 01 日 上午 09 : 30 地 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相关内容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形式为 银行保函。 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合同专用条款、评标办法 其他事项 1、开标之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待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招标人通知三家中标候选人自接到本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并按招标要求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送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备案;并在备案完成后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预中标结果公示。若中标候选人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广东省以外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须更换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负责人。 3、预中标结果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第2点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梁雄仔 授权委托人 郑先生 传真 0757-26387220 联系电话 0757-26616886 地址 顺德区勒流街道政和南路12号 邮政编码 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余勤 联系人 阮先生、梁小姐 传真 0757-27336510 联系电话 0757-27337651 地址 顺德区105国道伦教段多喜商务中心三楼338室 邮政编码 528308 招标监督部门 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联系电话 0757-22836711 温馨提示: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报名时,需向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交“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正。请各报名人带备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到交易中心窗口缴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