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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公园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一)

2011-12-09 09:11:09 作者: 来源:第一幕墙网 我要评论0

第一幕墙网

楚雄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公园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楚雄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楚雄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公园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1-11-075

2、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及建设地点:

2.1 招标范围: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系统需求清单)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2.3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2.4 建设地点:楚雄市西山公园。

3、最高限价:1966157.60元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4.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4.3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贰级以上资质;

4.4 投标产品有公安系统成功案例;

4.5 340M无线视频传输设备,必须与楚雄市公安局340M图像传输专网系统实现互联;需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及公安部检测报告,确保340M无线技术产品合法有效性;

4.6 投标主要产品(见设备需求清单),需有厂家或产品一级代理商授权;

4.7 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法人亲自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授权代理人购买)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申请人于2011年12月8日至2011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242号)购买招标文件。

6、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若需邮购另加100元邮寄费,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拷贝。

7、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楚雄市森林公安局

联 系 人:刘文海

联系电话:1398789151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242号

联 系 人:杨涛

联系电话:0878-3156290 15125729421

传 真:0878-3156290

帐户名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南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53001706154051000339

2011年12月7日

附:系统需求清单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

计量

单位

1

红外枪式摄像机

(需授权)

传感器类型:1/3" SONY EX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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