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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广场幕墙工程(三)

2011-12-12 11:39:41 作者: 来源:第一幕墙网 我要评论0

第一幕墙网 】 墙或外装工程;
(7)资格预审中涉及的投标申请人的“文明工地”考核,江苏省省级(有效期二年,2009年12月1日至今)、国家级“文明工地”(有效期三年,2008年12月1日至今)的工程为准。对“不良行为”的考核,以苏州市、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意见为准。文明工地业绩材料需提供有效中标书、施工合同、证书或文件等;原件备查。获得过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等奖项的,以颁发的批文或证书为准,有效期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材料中提供所获得奖项的发文号及网址备查。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07室
   联系人: 黄宏      传真: 89189896      电话: 68256963-1049
   邮编: 215011      E-Mail: xinyizaojia@163.com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顾金妹
   项目组组长: 纪军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E0925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1-12-12 至 2011-12-16       投标箱号: 投标箱十二(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 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预审材料中,需按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其中苏州市内企业可以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验;
(2)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上填写完整,表格中要求相关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否则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的单位红章;
(5)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需执行苏建设规【2009】1号文和苏建设规【2009】9号文;
(6)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但最终最多中一个标段;
(7)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14.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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