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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城高新区规划展示馆幕墙工程(二)

2012-01-04 09:49:50 作者: 来源:第一幕墙网 我要评论0

第一幕墙网 】 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2-1-4至 2012-1-9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请于  至  每天上午  至每天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2-1-9  上午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2-1-9  下午 15:00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本市企业和纳入本市管理的外地进市企业)或《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本省外市企业)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住建规【2011】1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2-1-9下午15:00至16: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高新区以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注明申请报名标段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3、本工程可选条件必须提供相应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企业需在苏沪地区有幕墙加工基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供招标人考察)。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9.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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