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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31日,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发布2015年第一批学会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土标〔2015〕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的学会标准《建筑工程信息交换实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参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张玉平秘书长,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王薇副秘书长、李丹主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强副院长、程志军处长,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毛志兵总工、李云贵副主任及编制组成员共6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标准编制秘书组张淼助理研究员介绍了标准前期筹备工作情况。张玉平秘书长概述了目前标准化改革的形势任务,强调了本标准作为团体标准试点,应保证标准的国际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满足“互联网+土木工程”、“一带一路”的整体要求,并对标准编制工作提出了应调研国外标准及工程项目流程、调研项目运维及大数据管理情况、重视室外环境艺术设计、重视室内环境PM2.5等四点重要建议。黄强副院长与毛志兵总工分别代表主编单位致辞,表示编制组将共同努力做好标准编制工作,一方面顺应国家现行政策和发展形势,与国际社会接轨;另一方面注重技术落地,引领我国工程建设行业发展。 随后,黄强副院长做题为“IFC-BIM与P-BIM”的编制工作报告,系统阐述了P-BIM工作方式下建筑全生命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并进一步梳理了标准编制思路和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标准编制大纲,与会人员按照6个专业小组,就编制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审议通过了“学会标准《建筑工程信息交换实施标准》编制工作管理制度”,讨论确定了标准编制框架、标准研究编制任务分工、下一阶段工作内容及进度安排。本标准计划于2015年内完成地基专业的研究报告及相关标准条文初稿,于2016年3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是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的首批标准编制项目。标准将结合我国建筑工程实践,全面梳理、系统规划建筑工程全生命期P-BIM技术的分布式BIM模型体系及建模、应用软件体系,以指导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BIM建模和应用软件开发,实现数据互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