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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厦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32110120110120002 招标代理: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1-01-26 所属地区:江苏 1.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的东吴大厦幕墙工程已经由镇江市招标办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报名。 2.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徐新城跑马山路以西、黄山中路以南招标类型:施工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幕墙面积约115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3300平方米,石材幕墙面积约8200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性质:装修工程招标金额:80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3-1至2011-5-2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幕墙工程的施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6.必要条件: 7.可选条件: 8.其他: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级建造师资质原件; 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⑥、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⑦、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⑧、本地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外地企业中标后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⑨、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账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详见资审文件。 ⑩、投标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无 6、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工期3分,技术标20分,项目经理业绩2分。 (一)商务标评审 (1)投标单位应理性报价,公平竞争。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的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2)如果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其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认定: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K+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即判定为低于成本价,按废标处理。 (3)不低于成本价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75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分,每偏高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工期分值计算(3分) 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1分。 投标人投标工期每提前1%,加0.1分,投标人投标工期提前量超过20%的部分不加分。 (三)技术标评审(总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项目经理答疑2分):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审施工方案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审计分,投标时本工程所使用的玻璃、铝材、点玻配件、门窗配件、密封胶及结构胶材料按照投标报价中所报品牌提供样品(并在样品注明单位名称),未提供者作废标处理。如发现施工方案中有缺陷,有可能影响正常施工或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给予扣分。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 注意:如果技术标书未被评判为不合格,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得分的60%(不含答疑)。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5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1.5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5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5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11)项目经理答疑(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提出疑问,由投标项目经理针对本工程特点进行回答,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未亲自参加投标答疑,则项目经理答疑项以零分计算。 (四)项目经理业绩分值计算(2分) 一般规定 (1)投标人业绩均应以投标书中提供的并能明确是投标人本人的业绩原件为依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下奖项、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投标人提供的获奖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核实,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同类奖项均以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3)上年度以来是指2010年元月1日以来,上二年度以来是指2009年元月1日以来,上三年度以来是指2008年元月1日以来。 (4)本工程评分细则上的获奖工程均指幕墙装饰工程。 分值计算 (1)投标项目经理施工的工程上年度以来获省辖市市优工程称号的得0.3分,上两年度以来获省优工程称号的得1分。 (2)投标项目经理2010年元月以来获地级市市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0.1分、获省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0.3分、获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得0.5分。 (3)投标项目经理2008年元月以来有1万或1万平方米以上幕墙施工工程的得0.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者合同原件)。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