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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监理) 1. 招标条件 常熟市阳光学校 的 新建综合楼监理工程 已经 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私有资金 。招标人委托 江苏建业恒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常熟市荡墩路东端 ; 2.2 工程规模: 详见标段内容 ; 2.3 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 2.4 计划开工时间: 2011-11-20 ,工期: 273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2.6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信誉 一标段 本次招标为新建综合楼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工程监理,主要包括桩基、土建、水电、商品砼、门窗、防水、涂料、外墙保温、幕墙工程,建筑面积为3566.9m2,框架结构,层数6层,最高檐高为23.7米,单跨最大跨度为7.2米,预制砼空心方桩总长约2730米,工程总投资约570万元。 15.6400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总监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4.1.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1.4 企业及总监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等级,具体详见本公告第2.6款; 4.1.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1.6 总监无在监工程; 4.1.7 常熟市外监理企业已通过进市资质核验; 4.1.8 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