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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体育运动场馆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南部体育运动场馆建设工程 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渝发改社[2011]7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招标人为 长江师范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聚龙大道98号(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规划建设用地南部)。 2.2规模:体育馆建筑面积15393.7㎡;南部田径运动场看台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125.87㎡。 2.3计划工期:体育馆工程计划工期210日历天,田径运动场工程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平基土石方、体育馆散水以内(不包括室内场地照明、室内运动场地的基层及面层、现代消防系统)、南部田径运动场(不包括场地的基层及面层、张拉膜及钢支架、二次精装修)等所有工程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幕墙专业工程可采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责任及牵头人只能是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具有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其以上规模的钢结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2 本次招标除幕墙专业工程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合同标段投标。 特别提示:对提供虚假资质、业绩而获得中标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6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00 元/套(含图纸等电子资料),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4.3 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1年12月11日 12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gov.cn/)上“答疑区”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4.4招标人回复质疑时间为:2011年 12月13日 17 时00 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2月27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9:00时~9:30时),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接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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