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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市民中心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本招标项目荔波县市民中心项目已由荔波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2011】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荔波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荔波县玉屏镇。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2.4工期:一年。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每天9:00-17:0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报名地点:黔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都匀市开发区枣园小区内)。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11年 月 日 14:00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荔波县市民中心项目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除6.3条外,报名时还须提交的资料:交易员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外省企业需要出示入黔备案手续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2、报名单位少于9家(含9家)不进行资格预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所有投标活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本单位交易员参与。 招 标 人:荔波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荔波县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昱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富水南路196号全林广场C栋10楼1002室 联 系 人:张仕兵 电 话:0851-5809835 黔南州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