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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hw-2011-016号 开标时间:2012-01-12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龙海市财政局 所属地区:国内 龙海市财政局办公用房项目;龙海市财税收费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龙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财政局(招标人)的编号为xhw-2011-016号(招标编号)的龙海市财政局办公用房项目;龙海市财税收费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龙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发改【2011】3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财政局办公用房项目;龙海市财税收费中心业务用房工程项目;龙海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等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龙海市榜山镇柯坑村,东至城市十三号延伸段,北至规划的十八米宽城市道路,西至规划建设的龙海市城区办税服务中心和税收业务用房用地,南至龙海市职校扩建用地(8米小区道路)。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862公顷,净用地面积0.9152公顷,建筑占地面积215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099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约17452平方米,配套人防地下室约1524平方米),拟建层数为17层,建筑系数23.50%,建筑容积率2.455,绿化系数38.4% ,主楼建筑限高<60m,控制场地高程为4.75m~5.03m。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58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48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后续设计服务。 2.6.2. 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2年 1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以上(含)及造价为5000万元以上(含)的一般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或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若须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月10日17:00前(含)汇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代替(须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财政局 ;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团结路10号, 邮编: 363001 ; 电话: 0596-6522281、0596-6522249 , 传真:0596-6524541 ; 联系人: 吕文杰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福路28号(漳州建筑设计院内),邮编: 363000 ; 电话:0596-2936870、0596-2936087, 传真:0596-2936870; 联系人: 小黄。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之一):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龙海支行 ; 帐户名称: 龙海市财政局 ; 帐 号: 35001667107052508267 ; 或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元光北支行 ; 帐户名称: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70100100053720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