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幕墙网 】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姜山中队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姜山中队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0]252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张华山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116.4㎡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业务用房六层,其余一层
项目总投资:2896.41(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811.547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划拨
招标范围:本工程用地红线以内的建筑、安装(包括智能化弱电)、室外附属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其中:①绿化、泛光照明、外幕墙、内装修、太阳能水系统等专业分包,由二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②不包高低配、多联机、电梯等设备及系统。(招标范围详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要求)。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含室外附属工程等),其中:开工至主体结构结顶工期为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一名及以上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工具生成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22日 9 时 30 分。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姜山中队
地址:鄞州区姜山镇
联系人:王天一
电话:0574-88452410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联系人:沈滋炜
电话:0574-87298497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工具生成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