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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备案编号:SG0101G12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幕墙工程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国质检财函[2010]7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创新园起步区创新3路以南,科技1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0385平方米,幕墙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人民币 2.4计划工期: 2012年5月1日开工,2012年11月20日竣工,204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幕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3月 23 日至 2012 年3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持单位介绍信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话:0451-87350072。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4月 12 日 9:00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哈尔滨市建设网、黑龙江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9号 联 系 人: 曲日江 赵锴 电 话:0451-8763547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徐铁慧、于海涛 电 话:0451-82375252、82310878 传 真:0451-82364649 2012年3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