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档案馆外墙窗及玻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第二次)招标编号: CYZB2013-A-015 崇阳县档案馆主体工程即将完工,现对该项目外墙窗及玻璃幕墙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崇阳县档案馆外墙窗及玻璃幕墙工程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主体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0000㎡,桩基础,五层框架结构。 2、招标范围:铝合金推拉窗、玻璃幕墙及钢化夹胶玻璃雨蓬。 3、工程建设地点:崇阳县政府院内。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工期及计划开工日期:工期为3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6月下旬。 6、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正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六大员”岗位证书有效***的工作人员,其中施工员、安全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拟派的项目正经理在近3年(2010年5月至今)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7、近二年(从2011年5月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正经理,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2、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项目正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拟派本工程项目正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亲自报名,并提供上述***的复印件一套; (2)报名及获取资料的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6月7日18时00分止,每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 (3)报名及获取资料地点:崇阳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崇阳县天城镇新建中路17号,住建局院内2栋4楼)。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每套售价300元。 七、计划开标时间:招标人将于2013年6月下旬在崇阳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 八、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雄刚 电 话:138865466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阳县天城镇桃溪大道172号 联系人:陈佳毅 电 话:18972833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