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SJ0100G131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A1项目G栋幕墙工程
已由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以
哈发改核准【2011】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师大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幕墙设计、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林兴路与和兴路交汇处
2.2
建设规模:
约1.3万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
2013
年7
月20
日
至2013
年9
月1
日
,共44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建筑幕墙设计及施工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设计、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6
月19
日至2013
年6
月25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
4.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施工企业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6月19日至2013
年6
月2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持本招标公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8.
其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哈尔滨师大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哈尔滨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尔滨师范大学主楼324房间
邮政编码:
150040
联系电话:
13303609237
传 真:
联 系 人:
刘
芳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0层B座
邮政编码:
150076
联系电话:
84215818
传
真:
0451-55532688
联 系人:
西子玥
日期:201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