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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技术开发研究院项目幕墙玻璃 招标编号:13-CNCCC-HW-GK-0417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 建设单位:中海油能源技术开发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1.3 招标项目名称:中海油能源技术开发研究院建设项目幕墙玻璃 1.1.4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南区C-37地块 1.1.6 建设规模:207920O,地上层 173520 O,檐高 55.2m。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2 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 招标范围 1.3.1 本次招标范围:幕墙工程玻璃材料,详见附表1(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中空玻璃 8mm(钢化)+12A+6mm(钢化)中空玻璃,双银Low-e,遮阳系数≤0.45;可见光透射率≥47%;玻璃反光率(室外)≈25%;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热工性能:K值不宜大于1.6W/(m2.K);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中空玻璃 8mm(钢化)+12A+8mm(钢化)中空玻璃,双银Low-e,遮阳系数≤0.45;可见光透射率≥47%;玻璃反光率(室外)≈25%;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热工性能:K值不宜大于1.6W/(m2.K);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夹胶中空玻璃 6mm(半钢化)+1.52PVB+6mm(半钢化)+12A+6mm(钢化)中空玻璃,双银Low-e,遮阳系数≤0.45;可见光透射率≥47%;玻璃反光率(室外)≈25%;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热工性能:K值不宜大于1.6W/(m2.K);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夹胶中空玻璃 6mm(半钢化)+1.52PVB+6mm(半钢化)+12A+8mm(钢化)中空玻璃,双银Low-e,遮阳系数≤0.45;可见光透射率≥47%;玻璃反光率(室外)≈25%;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热工性能:K值不宜大于1.6W/(m2.K);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夹胶玻璃 8mm(钢化)+1.52PVB+8mm(钢化)夹胶玻璃,彩釉,:BS EN 14179;PVB/SGP胶片:杜邦或经核准的同级单位。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夹胶玻璃 10mm(钢化)+1.52PVB+10mm(钢化)夹胶玻璃彩釉,:BS EN 14179;PVB/SGP胶片:杜邦或经核准的同级单位。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单片玻璃 TP15,超白;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夹胶中空玻璃 8mm(钢化)+12A+6mm(钢化)中空玻璃,防火玻璃;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热工性能:K值不宜大于1.6W/(m2.K);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中空玻璃 8mm(钢化)+12A+8mm(钢化)中空玻璃,防火玻璃;结构使用性能:允许扰度值a/60(按国标计算)或25mm取小值;热工性能:K值不宜大于1.6W/(m2.K);玻璃边沿处理:平倒角磨边,磨砂状外观 1.4 申请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1.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4投标申请人应该具有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有效。 1.4.5投标申请人的注册资金应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4.6投标申请人在三年内至少做过一个幕墙玻璃单项供货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 1.4.7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7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1.4.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合格投标人数量及确定原则 1.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由招标人根据《投标候选人排序表》所确定的顺序,按择优原则选择7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1.5.2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1.5.3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1.5.4投标人因故放弃投标资格的,招标人应根据《投标候选人排序表》所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投标人。 2.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从2013年 7月12日至2013年 7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可以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7层前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联系人:唐晓菲、党晓娜,联系电话:010-84527961、84527962。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都应于2013年 月7日24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1711会议室,在此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 本公告在北京市招标投标信息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海淀区板井路77号 法定代表人:黄克斯 企业性质:国有 招标代理: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银凯恒中心B座17层 联系人:敖凤鸣、施欣欣 电话:010-84527962 010-84527959 电子邮箱:fmtx2013@126.com /shixx71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