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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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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11044-05SG |
江苏省邮政公司
建设项目
奥体邮政服务中心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1】24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网上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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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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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
奥体邮政服务中心项目幕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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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地点:
建邺区嵩山路西,赛上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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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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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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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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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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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程合同估算价:
1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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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内容:
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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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幕墙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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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9000 m2;幕墙高度:2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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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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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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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五、资格审查办法: |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
其中必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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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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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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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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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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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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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综合评估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二: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30%,35%,40%,45%,50%;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修、安装工程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 、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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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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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评审。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时间、造价以中标书上时间为准,所提供获奖证书(省优工程的有效期为二年)、业绩必须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南京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扫描上传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非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可查询到的且非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的业绩还需将工程业绩所在地招标监管部门出具的中标证明及验收部门出具的竣工证明原件到南京市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扫描上传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报请主管部门限制该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有关造假业绩由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记录;不能提供工程中标证明及竣工证明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2、拟报项目经理资格预审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B类考核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须社保机构盖章)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否则资格申请不通过;
3、资格预审时授权委托人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须社保机构盖章)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否则资格申请不通过;
4、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5、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中标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中标5%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银行保函)。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7、投标人必须考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8、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有过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实的单位,本次招标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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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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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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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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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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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7月12日17时24分到2013年7月19日17时24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江苏省邮政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01号 |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白下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10楼1011室 |
招标人邮编:210066 |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
招标人传真:025-83117002 |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1110 |
招标人联系人:祝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3631845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7910072-108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