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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遭遇光污染:玻璃好闪 我家好热(一)

2012-09-10 14:29:06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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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吴彤、实习生黄婉玲摄影报道:整个夏日,家住海珠区丽水庭园小区的王婆婆都在忍受“光的折磨”———对面在建大楼反射的太阳光,有同样遭遇的还不止她一家,而且联系施工方无果。记者致电环保局和建委遭遇“互踢皮球”,有关光污染的立法仍为空白,专家支招也只能建议居民自己“执生”挂双层窗帘。

  反射阳光“热力十足”

  丽水庭园小区位于海珠区滨江东路广州大桥东侧珠江河畔,西面为广州大道,北面临珠江,是个风景极佳的楼盘。可是,“自从东边的高楼一盖,家里便没法住了。”王婆婆说,对面大楼玻璃外墙反射的阳光,让他们一家不堪忍受。

  王婆婆的家在7楼,东面是一扇落地大玻璃窗,早上的阳光直射进来,最远可照到房子另一端、11米外的厨房。一栋在建大厦位于王婆婆家东面,大厦的玻璃外墙修了一半,下午西斜的阳光通过玻璃外墙的反射,正好射入王婆婆家中。“当初买房子,想着早上晒一晒无所谓,想不到现在下午也晒。”王婆婆说,到了晚上,热浪仍久久不能散去。

  王婆婆展示了一份她用温度计测量出来的数据。某日中午12时20分,家里一间非朝东的房间的温度是30.5℃,12时30分,面向该栋在建大厦的落地玻璃处的温度为36℃;7月16日上午9时50分,落地玻璃处的温度是40℃,10时下了一场雨,此处为37℃,到下午2时仍是阴天,此处温度仍达36℃。

  联系施工方无果

  王婆婆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她身体很不好,“天气太闷的话,总觉得一口气喘不上来,如今在家里更是没法呆。”王婆婆的儿子和媳妇的房间位于落地玻璃窗这一侧,即使将窗帘拉上,还是感到很热。

  记者走访发现,这栋住宅楼每层有四个单元,其中两个朝东的单元都受到此问题的影响。住王婆婆楼下的李伯表示,试过投诉,但没有回应。

  当记者询问是否与施工单位进行过交涉时,王婆婆表示,她在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抄写了两个号码,但“那个手机号码是空号,固定电话那个说是不存在”。记者试着拨打这两个号码,结果与王婆婆所说无异。

  “我不想和他们吵架,只是希望玻璃反射阳光这个问题处理好,不然,我们的生活受到很大困扰。”王婆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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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光污染”立法仍空白

  为限制光污染而制定法规、规范和指南,国外早在上世纪70年代已出现,而我国对“光污染”的环境立法仍空白。目前我国有综合性的环保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也有专门环境立法如《水法》、《森林法》等,但都没有涉及光污染的规定。

  在此背景下,《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用以解决纠纷的法律法规也未涉及追究造成光污染者行政、民事等责任的规定。一些省市的条例、规定中虽然对光污染有明文规定,但都只是简单的原则性规定,强调应当防治,具体如何防治及光污染侵害发生后如何处理并未提及,也无相应的罚则,而且因为是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及效力有限。

  部门回应

  环保:建议向建委反映

  建委:建议再找环保局

  城市的高楼大厦外墙安装反光玻璃很常见,像王婆婆一家受到玻璃反射阳光困扰的居民不少,强烈的反射光线不仅刺激眼睛,还令室内温度升高。

  这样的“光污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记者首先致电广州市环保局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很明确地表示,光污染不是环保部门的检测对象,目前尚无法律可依,也没有明确是哪个部门负责治理,所以环保部门“爱莫能助”。工作人员建议,在建工地造成的困扰可向建委反映情况。

  记者又致电广州市建委,工作人员称,光污染不在建委的管理范围,建议记者再找环保部门,“此类污染,需要专业测量,要有可靠的数据支撑,环保部门应该有类似的设备,建委没有。只有拿到可靠的数据,才有可能走法律程序。”

  随后,记者翻查广州市环保局的职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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