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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问: 阳台大玻璃突然之间破裂,而且裂口越来越大。对此,物业解释称玻璃是易损品,让业主自己维修。 新民市的张先生很困惑,难道玻璃不是物业应该负责的吗? 张先生住在新民市春晖园25号楼,刚过完年的时候,他发现自家阳台的大玻璃有了一条裂纹,“就在窗户内侧玻璃上,刚开始只有一小条,越裂越大,现在裂纹已经横穿整块玻璃。” 张先生说,他很快找到物业,希望能够尽快维修,可物业却回答称,玻璃属于易损品,所以不负责维修,业主得自己修理。 张先生觉得物业的说法不合理,玻璃是当初交房的时候一起交到他手里的,怎么能不在保修范围内呢? ■本报帮问: 对于张先生的困惑,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律师、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表示,首先要看玻璃是否是人为损坏。 如果不是人为损坏,玻璃应该与房屋主体一样,在保修范围内。具体的维修应该是由开发商来负责,但是物业有义务帮助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