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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登记号:13GC060353 1.招标条件 宁波银行总部大厦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9]6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总承包由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现施工已经进入至地上结构,幕墙施工图设计已完成,现场已具备幕墙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宁波银行总部大厦工程位于东部新城惊驾路北中央公园东(东部新城中央商务区A2-25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9864 m2,总建筑面积约111163.6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150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9655.3平方米)。地面塔楼分A、B两楼,其中A楼高度132米,B楼高69米。项目总投资6.5亿元,幕墙工程造价约1亿元。 招标范围:宁波银行总部大厦工程幕墙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范围见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幕墙施工招标图,包括外立面门窗、百叶及玻璃、石材、铝板、不锈钢板等面板幕墙、栏杆、钢构、雨棚、采光顶、吊顶、包边等幕墙装饰及外墙的保温隔热、幕墙的防火封堵、防雷接地等节点做法等,但不包括抹灰、涂料等非幕墙施工内容(招标范围详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预埋件随主体结构施工同步跟进,幕墙在A、B楼主体结构均结顶后360日历天必须完成,并达到幕墙分部验收条件(其间总承包施工外墙砌体、抹灰在结构结顶后200日历天内随幕墙龙骨安装同步全面完成且外墙工作面全部移交)。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土建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一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非住宅类项目单项合同中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幕墙施工,需同时出具该工程的施工合同(以投标人为主体)、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二项原件,缺少其中一项或提供的资料未能反应项目情况的,不予确认。如因证明项目总建筑面积所需,须增加提供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须提供原件并加盖施工图审图章。 “总建筑面积”指:(1)施工合同(以投标人为主体)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填报的地上和地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其数据有一处原件证明即可)。如有多处出现,且施工合同(以投标人为主体)或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总建筑面积不一致的,则以其中数值大者为准;(2)在(1)所述资料不能证明总建筑面积时,以项目的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体现的建筑总面积为准(但建筑施工图设计总说明须提供原件并加盖施工图审图章)。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记录(或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注的完成日期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且在评标时仍处于“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企业资质情况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资质。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201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3年11月19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第73页《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相关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外自行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未能提供《宁波市检察系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6日至 2013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未办理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查询,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图纸在招标文件购买时同时提供电子稿。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联系人:杨海水 电话:0574-83865034 施工总承包: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徐立力 电话(传真):0574-82822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