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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对玻璃幕墙过度使用说“不”了

2012-08-08 09:31:03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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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玻璃引发了血案。8月6日上海的一条路上,一名年轻的女护士遭遇飞来横祸,一块玻璃从高层住宅上飞下,削掉了她的鼻子,暂无生命危险,却有毁容之虞。

  虽然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但不论是在上海还是其他城市,高层建筑中的玻璃闯祸早已不是个案。就在前不久的广州,汇集众多国际知名品牌的太古汇于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玻璃坠落事件,媒体报道称,“虽然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附近街坊和上班的白领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极大的心理压力”一点儿也不夸张。站在中国任何一个大城市的街头,高层建筑中玻璃幕墙的熠熠闪亮都是一道风景,但欣赏风景者如果知道玻璃可能从天而降,谁能抑制心头的恐惧?据专家估算,一块约5公斤的玻璃从110米的高空坠落,其冲击力相当于一辆空载泥头车的重量,这种巨大杀伤力,已经在去年5月18日的上海陆家嘴时代金融中心大厦得到了验证,当时在大厦46层工作的工人因操作不慎,致一块玻璃坠落,当即造成了50多辆车被砸坏的后果。

  就目前所掌握的资料,高层建筑中的玻璃频频闯祸,时常毁坏物体、损伤行人,但似乎尚未酿成人命悲剧。然而每一个人不可能总是这般幸运,从天而降足以砸坏汽车的玻璃必然也是威胁公众生命的“空中杀手”,这是一个确定无疑的判断。

  漠视“空中杀手”的威胁,将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据调查,目前很多城市的玻璃幕墙都大量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这意味着如果不尽快找到解决之道,玻璃坠落将不可避免地进入一个频繁期,后果不堪设想。

  实际上,围绕玻璃幕墙,并不缺乏一些规制性的法规。国家层面出台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各地也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上海等地除经常开展大整治之外,还试图建立为每一幢玻璃幕墙建筑设身份档案以便监管的长效机制。然而不断发生的血的事实表明,这些努力的效果未尽人意。追问缘由,强制性规定的缺乏、责任主体不明当为其中关键。

  为了让公众免受“空中杀手”的威胁,应该站在维护公共安全的角度,切实落实好监管责任,另外也不妨尝试崭新的思路。玻璃幕墙给城市带来了光鲜,但鉴于其安全隐患和光污染无法克服以及较高的能耗,欧美国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已大幅限制玻璃幕墙的使用范围,德国等国立法禁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现在中国是否也需要对玻璃幕墙在建筑市场中的过度使用说不?

  来自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统计显示,1985年至2010年期间,全国建设安装幕墙占世界总量的90%以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玻璃幕墙出产和使用大国。因为关联着一个庞大的产业,对玻璃幕墙限制使用乃至完全禁止可能面临诸多困难,但只要这种建筑材料的致命缺陷无法克服,公众的生命还在遭受威胁,这就是一个必然的趋势,需要为此及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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