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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玻璃幕墙超过50米需专家论证安全性

2012-08-14 08:43:30 作者: 来源:新快报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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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办法正式实施,四类工程危险性较大部分都需专家论证安全性

  从广州市建委网站获悉,《广州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实施,《办法》提出,包括岩土工程、模架工程、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四类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部分,都需要专家论证。其中明确提出超过50米的玻璃幕墙施工,甚至开挖5米以上的基坑,都需专家论证其安全性。

  《办法》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等,都需要专家论证。此外,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等,也在《办法》管理范围之内。

  《办法》提出,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专家库建立及与之相关的专家管理工作。专家库同样要按岩土工程、模架工程、起重吊装和拆卸工程、拆除和爆破工程4类工程设置。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需具备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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