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第一幕墙网 -> 资讯 -> 展会 -> 展会学堂

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企业服务

点击排行榜

岁末盘点:2011年玻璃行业十大关键词 8962
2012 房地产业仍将拉动门窗幕墙业 8562
中国建筑业:加入WTO世贸组织十周年 7752
解析2011年度建材行业凸显的八大现状 6558
沙滩上的“硅梦”:中国光伏企业有无 6270
2012塑料门窗成国家“十二五”规划重 5603
关注产业链 门窗行业2011年十大新闻 5570
四大亮点闪耀门窗展 展品瞄准智能、 5534
53亿财政支持建筑节能改造 建材迎良机 5439
第二届华北钢结构产业发展研讨会年会 5249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门窗幕墙技术交流研 4911
金晶携Low-E玻璃亮相住交会 力推建筑 4881

推荐图文

政策变化

价格行情

TOP

国际展览会公约(九)
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必需的特权及豁免权缔结有关协议。   
    4. 国际展览局包括全体大会、一名主席、一个执行委员会、若干专业委员会、与委员会数量相等的若干副主席和?个秘书长领导下的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国际展览局全体大会由缔约国任命的代表组成,每个国家可有一至三名代表。   
    第二十七条   
    全体大会召开定期会议以及特别会议。它对本公约规定的国际展览局权限内的所有问题做出决定,是国际展览局的最高权力机构。全体大会特别要:   
    a) 讨论、通过和公布关于国际展览会注册或认可、分类和组织的规定以及关于国际展览局正常运作的规定。全体大会可在本公约规定范围内做出强制性规定,由希望享有国际展览局注册优势的展览会组织者遵循;制定示范性规定,作为这些组织者的指南; 
大会可在本公约规定范围内为希望获得国际展览局注册的展览会组织者做出强制性规定和供他们参考的示范性规定;   
    b) 编制预算,审核及批准国际展览局账目;   
    c) 批准秘书长报告;   
    d) 根据需要设置委员会,任命执行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成员;   
    e) 批准根据本公约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缔结的国际协议;   
    f) 根据第三十三条通过修改草案;   
  &
首页 上一页 7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9/16/16
(2)
 
(6)
 
上一篇接待礼仪经典总结 下一篇有展览王国称号的是哪个国家?
Tags:国际 展览会 公约 责任编辑:第一幕墙 TOP↑
第一幕墙网声明:本网凡注明出处为“第一幕墙网”的所有稿件,版权均属第一幕墙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755-83785645联系授权事宜;转载请务必注明稿件来源:"第一幕墙网"。本网未注明出处的,均从互联网收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第一幕墙网联系。

幕墙招投标 【每日更新】

合作单位列表

门窗幕墙设计研究所

幕墙设计、幕墙顾问、幕墙招投标、幕墙深化设计、幕墙咨询! www.facade.com.cn

锐拓幕墙工程顾问

独立第三方幕墙顾问机构 www.ratoy.com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直属的大型国家综合甲级设计院! www.sadi.com.cn

我要评论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第一幕墙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账号:密码: 注册忘记密码?

《幕墙易》杂志精选

最新供求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