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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筑节能检测防患未然 新宅保温隔音有规可依

2010-11-11 12:00:24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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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买房的时候,签了合同、交了首付、办了按揭,该约定的都约定了。可住进来才发现这房子不太保温,有点冬冷夏热。隔声效果也不太好,夜里总被邻居家的动静吵醒。说白了,建房时的技术和建材使用都挺重要,可究竟节能、隔音到什么程度才算符合相关规定不构成质量问题,大家都不是专业人士,也不知道从什么角度去制约开发商……”业主冯女士在接受记者调查时,坦言上述看法。

年初记者曾深入多家小区,针对房屋节能“质量”等问题,对购买商品房现已入住的部分消费者进行了跟踪调查。

入住已有时日,众多购房者对城市房屋宜居程度基本认可,部分业主反映的问题普遍集中在房屋的隔热保温及噪声防控方面。

节能检测防患未然

有专家指出,房地产属大宗消费产品,而房屋的结构质量和装修质量因专业性极强,加之普通消费者相应认知程度较低,同时又不知如何履行消费者权益,因而造成了冯女士所反映的上述问题。与此同时,对开发商而言,有意无意间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回避了一些政府正在高度关注和正在开展的检测项目,如系统节能性能测试、建筑物隔声检测等。一旦出现相关质量问题,后期解决起来相当困难。

针对这一“瓶颈”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采访中了解到,2007年9月29日,北京市建委推出《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既涉及到节能检测问题,同时根据最新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上也相应增加了新的检测内容,如《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其中包括围护结构传热系数测试、建筑物室内温度测试、供热系统室外管网水力平衡度测试等。简而言之,这些规定都是降低建筑能耗的有效手段,消费者对此应加以注意。

隔声质量不容忽视

记者同时了解到,北京市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亦涉及到隔声检测问题,同时也新增了住宅隔声条款,如第十九条规定: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隔声门》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条款无疑对住宅隔声质量进行了有效制约。对此,业内人士指出,消除住宅建设中的某些“真空”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配合。各地政府应制定发布具体详细的规范,开发单位应无条件地遵照执行。消费者应该多了解相关政策,通过合同对开发商有所制约。毕竟,万丈高楼平地起,建好的楼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难“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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