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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对引导我国城市建设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目标 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执行更高水平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规划》在提出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的总体目标上,还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绿色建筑规模化推进、法规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目标,特别是对一些城市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规划》提出,到2015年,北方严寒及寒冷地区、夏热冬冷地区全面执行新颁布的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要达到95%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与“十一五”期末相比,要提高30%以上。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执行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节能水平达到或接近同等气候条件发达国家水平。 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模上,《规划》特别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施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实施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 而在绿色建筑规模化推进方面,《规划》提出,要新建绿色建筑8亿平方米,在规划期末,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路径 将绿色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和建筑全寿命期监管,绿色建筑普及化是主要任务之一 绿色化推进,是《规划》提出的节能建筑实现路径之一。《规划》提出,要根据不同建筑类型的特点,将绿色指标纳入城市规划和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全寿命期各阶段监管体系中,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引导和促进单体绿色建筑建设。 为实现提出的目标,《规划》明确了9项重点任务,分别为: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建筑节能;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推动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推广绿色照明应用。 值得关注的是绿色建筑普及化方案。《规划》提出,要以绿色理念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区域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绿色化,并将绿色指标作为土地出让转让的前置条件,严格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 《规划》明确提出,在城市规划的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旧城更新区等实施100个以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为主的绿色生态城(区)。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实施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规划期内启动和实施10个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到2015年,重点城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0%以上。原则上改造重点城市在批准后两年内应完成改造建筑面积不少于400万平方米的目标。 小编语:三十年来,中国经历了快速的城市化过程。中国的城市人口每年约增加1500-2000万。急速的城市化过程给环境与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城市人居、环境保护、能源消耗等方面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并亟待解决。将绿色建筑等作为约束性条件纳入区域总体规划,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