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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12-15 11:51:11 作者: 来源:第一幕墙网 我要评论0

第一幕墙网
交易登记号:11GC0604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二期工程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社会(2009)3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项目总包单位(合同方)一标段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标段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国科学院和宁波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镇海区庄市大道519号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建设规模:总造价约470万,幕墙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300平方米、石材幕墙面积约4000 平方米、钢雨棚面积 300平方米(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配合总包单位施工、不影响工程整体进度。 
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钢雨棚 (具体施工内容见施工图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3.4  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含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员。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重点[2006]115号文件关于《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和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人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 
3.5 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12 月 15 日至2011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2011年 12 月 22 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图纸押金为500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 月  10  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进芳  段丽伟 
联系电话:0574-87321998 
传真:0574-87312175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66号352室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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