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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造扩建伊桥农贸市场幕墙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投【201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海洲街道资产经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商请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改造扩建伊桥农贸市场幕墙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环西一路东侧、沙泾港西侧、民和村新村点北侧;建设规模:幕墙面积约3200.76平方米,其中石材幕墙约2435.02平方米,玻璃幕墙约765.74平方米;建设造价约260万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改造扩建伊桥农贸市场幕墙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贰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0日上午09:00至2011年12月26日下午17:00,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100元软件维护费。 4.4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海洲街道资产经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新桥社区3楼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F座四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511356328 电 话:0573-80701567 传 真: 传 真:0573-872248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