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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文体馆建设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文体馆建设项目己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审批【2010】1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成都市委党校,项目代理业主为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2011】3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建设地点:位于龙泉驿大面镇驿都西路1492号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预留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00㎡,估算总投资约2585万元。 (4)招标范围: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文体馆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二次装修、幕墙(若有)、钢结构(若有)、弱电、消防、暖通、人防、节能、总平(含运动场(若有))及景观绿化等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在内】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5)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6)设计周期: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及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2008年以来至少具有1个在建或已建成的包含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的运动场馆设计内容的大型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均为四川省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中标(中选)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无明确的运动场馆设计建筑面积的,应附业主单位相应证明原件,证明其运动场馆设计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 3.4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在四川省驻有分公司)还应同时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