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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教学楼外立面及内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3-08-22 08:36:35 作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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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MXW130081-01SG
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 建设项目 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教学楼外立面及内装改造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玄发改字【2013】6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教学楼外立面及内装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南京玄武大道88-1号北京东路小学阳光分校校区
3、工程类型: 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幕墙;装饰装修;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幕墙;装饰装修;
10、工程规模: 幕墙面积:770 m2;幕墙高度:15 m;装饰工程面积:8055.4 m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下载标书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8月1 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工程,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8月1 日以来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3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工程,时间、金额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兼得。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入: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及金额为准,要求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用库里上传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七、其他: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2、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报注册建造师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退回电子投标文件;

5、本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缴纳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发包人向中标人提供同等金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6、业绩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均需录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8月21日15时11分到2013年8月28日15时11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玄武区教育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6433596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6641949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4293531-81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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