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
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
.
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
(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或者虽有在建工程
,
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
,
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8)
符合法律
.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
2009
年
7
月
1
日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造价在
3500
万元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或建筑面积在
9000
平方米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单层厂房及住宅)。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6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六、评标细则:
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八、其他:
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2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
15
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
、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所报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
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7
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按时到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上述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5
、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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