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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预算编制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2010-06-18 16:22:40 作者: 来源:第一幕墙收集整理 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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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预算编制招标项目中标公告

【采购编号:PZH010A100】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2010年5月20日公告的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预算编制招标项目(采购编号:PZH010A100)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预算编制招标项目

2、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山路48号

3、建设规模:汕头市广电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2003年1月汕头市发改局批准立项,投资概算9470万元,同年4开始至施工2008年底,已完成主体大楼土建、外幕墙工程的建设,主体大楼的室内装饰和机电设备安装只是部分完成,经现场清理和资料统计,汕头市广电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至今实际已投资约2亿元。

4、招标范围:根据市政府文件对汕头市广电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进行清理、界定、截结,重新调整报批的要求,要求对A部分未完成部分工程量进行清理和编制造价预算,初步估计投资额为1.2亿元,(说明:未完成部分工程没有独立的图纸和资料,它与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共为一份图纸和资料;没有图纸的小部分工程量不计入编制造价预算范围)。

5、咨询服务费报价:按照实际编制造价预算工程量总额和国家规定标准计费及汕头市物价局颁发的《汕头市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标准》(汕价【1998】228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并按其相应收费数额下浮收费。投标人的报价降点率必须包括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时按实结算,且最终合同结算价不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36万元。

6、质量标准:所编制的广电三期A部分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预算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7、合同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8、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定标日期:

汕头市广播电视中心第三期工程A部分未完成工程量造价预算编制招标项目(采购编号:PZH010A100)于2010年6月17日定标。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5月20日

四、中标单位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名称: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787-811号桂冠大厦八楼

中标降点率:1%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天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签订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依照采购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款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汕头分行荣华支行

开户帐号:445006003018010023924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汕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393822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E-mail:boss@gdpingzheng.com

特此通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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