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书洋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书洋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勘察设计由靖发改招【2011】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靖县书洋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南靖县书洋中心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包含总平面、单体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靖县书洋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南靖县书洋镇田中村吕厝规划部门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的地质勘察、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深基坑支护、建筑智能化工程、 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景观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和服务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6.2. 内容:整个招标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总平面、单体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7.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中标之日起 1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勘察报告,并应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建筑设计周期:
(1)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经修改、优化后的总平面图及综合管线图纸供报批并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审查机构审批时间)。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当有1名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座2506室招标代理部办理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到达时间):2011年11月30日17时00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转账或电汇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01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自身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按照漳发改【2010】04号文规定以及结合实际情况,招标人规定本工程的设计费为20元/平方米【实行单价包干,中标后不再计取其它费用,计算面积按照设计实际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内容包含整个招标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勘察,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70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书洋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 小朱
电 话: 138069494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漳州市荣昌广场C幢2506
联系 人: 小陈
联系电话:0596-2159771 传 真:0596-215977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账号之一):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1409 0221 1970 0075 588
2、开户银行:南靖农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80 9100 1001 0000 0475 28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